服务简介
服务描述:
有关服务旨在为流浪或被遗弃的动物配对合适的领养人
服务对象:
欲领养宠物的人士
申请资格:
年满18岁的人士
服务结果:
申请人完成动物所有人资料登录及取得有关动物
申请人完成动物所有人资料登录及取得有关动物
查询途径
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:
市政署 – 动物检疫监管处
办公时间:
周一至周五,上午9时至下午1时,下午2时30分至5时 (周六、日及公众假期休息)
地址:
澳门市政狗房:澳门提督马路
电话/传真:
电话:(853) 2856 9776 / (853) 2857 2805
传真:(853) 2851 9470
电邮及网站:
不适用
城市环境
环境卫生、绿化及市政管理